【財團法人主計協進社會】114年主計獎學金事宜特檢送獎學金辦法,校內報名截止於114年11月10日,逾期恕不收件。
主旨:
本社為辦理114年主計獎學金事宜,特檢送獎學金辦法,請參 照推薦貴校在學合格學生,以備評審。
說明:
一、依本社設置主計獎學金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,本社獎 學金以教育部設立及核准立案設有會計、統計學系及會 計、統計研究所之國內大學或獨立學院在學學生為核發範 圍。
二、請依據113學年度學業及操行成績,推薦合格之在學學生1 名,並經系(所)主任(所長)簽章同意後,函送本社綜合評 審。
三、申請期限至114年11月28日截止,以郵戳為憑,逾期歉難受 理。
四、檢附本社設置主計獎學金辦法及申請書各1份(申請書亦可 至本社網址下載使用www.bas-association.org.tw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