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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級畢業獎項【社團服務獎】即日起受理申請至114年04月11日(五)止

【社團服務獎申請】

名額:不限

符合對象:

1. 未受記過處分者(不含申誡)。(請至生輔組列印歷屆獎懲明細表)

2. 以下條件擇一:

a. 曾擔任學生會會長、畢聯會會長、學生議會議長一年(任)以上表現優異者。

b. 曾擔任校內社團幹部(學生會、畢聯會、議會、系學會、社團),服務期間達二年(任)以上表現優異者。

*推薦流程:

1. 課指二組網路公告,由學生提報,課指二組推薦。

2. 課指二組依得獎標準審查並簽核。

*注意事項:

1. 即日起受理申請至4月11日(五)止,逾期不予受理,請將申請書及佐證文件繳交至課指二組。

2. 繳交紙本的同時,也請同步填寫網路申請表。 https://reurl.cc/Q5yypM

(僅填寫網路申請表未繳交紙本視同申請未通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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