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khusceas

【財團法人台北市雨揚慈善基金會】115學年度第1學期弱勢學子獎助學金,校內報名截止於115年10月16日,逾期恕不收件。

主旨:

本會擬受理115學年度第1學期弱勢學子獎助學金申請及相關 辦法,敬請 貴校協助公告辦理,並將初審合格名單於規定期 間內寄送本會複審,請 查照。  

說明:   

一、依據本會董事會議決辦理。  

二、財團法人台北市雨揚慈善基金會(以下簡稱本會)秉持教育 優先、關懷弱勢、回韻社會的設立宗旨,為了鼓勵清寒學 子專心向學、奮發進取,幫助他們順利完成學業,特設立 財團法人台北市雨揚慈善基金會一弱勢學子獎助學金(以下 簡稱本助學金)。  

三、金額:本會補助貴校助學金上限額度為新台幣參萬元整, 得視年度預算及核定人數,由本會機動調整,申請學生經 本會最終審核通過後,學級符合高中(職)者,每名將發放 新臺幣陸仟元整;學級符合大學(大專)院校者,每名發放 新臺幣壹萬元整,各學期每人限領取一次,並不得同時領 取其他校外團體獎助學金。  

四、申請日期為115年09月24日起至115年10月23日止,逾期恕 不受理(以郵戳為憑)。  

五、請務必協助配合至雨揚慈善基金會官方網站,下載最新表 格申請使用,若格式不符,恕不受理申請辦理。【下載專 區一弱勢學子獎助學金申請表https:// lurl.cc/T23m u7。]

六、申請資格:  

(一)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、私立大學(大專)院校、高中 (職)之在學學生。  

(二)家庭經濟困頓確實需要幫助者,同一學期並不得與其 他公司行號或社福機構重複獲得補助。  

(三)高中(職)每學年度學期成績在75分以上者,且操行成 績達80分(或列為甲等)者;大學(專)每學年度學期成績在8 0分以上者,且操行成績達80分(或列為甲等)者,以上一個 學期成績為主(例如:115-1申請就以114-2學期成績為 主)。  

七、繳交文件:應備文件細項,敬請參考:[下載專區一弱勢學 子獎助學金申請表https://lurl.cc/T23mu7。]  

(一)申請表及校方承辦人員統一造冊之學生名冊表。  

(二)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全戶成員影本(記事勿省 略)。  

(三)學生證正/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正本一份。  

(四)學期成績單正本或蓋學校章戳之成績單影印本一份。  

(五)500字內家境自述。  

(六)中、低收入戶或清寒證明一份,或校方提供之清寒證 明  

(七)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。  

八、本助學金申請說明,可至本會官網查詢(https://reur l.cc/N40Wvq),承貴校相關承辦人員百忙之中協助配合申 請辦理,共同散播愛心幫助學生,在此致上萬分謝意!

瀏覽數:
登入成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