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主旨:
檢送本會金融服務業教育公益基金「115學年度金融服務業教 育獎助學金作業簡章」及「大專生金融就業公益專班」輔導 資訊各份,敬請公告相關資訊及受理學生申請,並協助辦理 審核作業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本會115年7月16日「金融服務業教育公益基金暨金融 科技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」第25次會議決議辦理。
二、金融服務業教育公益基金由9大金融商業同業公會、金融周 邊單位及金融機構等共同捐助成立,104年首度提供全國各 大專院校獎助學金名額。承蒙各校受理申請及辦理審核作 業,均能順利發放,並已連續辦理11年。本年度捐款單位 名單如附件一。
三、有關獎助學金作業原則摘述如下:
(一)本教育獎助學金以現就讀於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之 在學學生為獎助對象,不含在職專班學生、空中大學生、 假日班之進修推廣生、碩士生及博士生;且學生之學業及 德行成績與財務狀況需符合金融服務業教育獎助學金作業 簡章(以下稱簡章,附件二)所列條件。(二)受獎學生每位可獲得新台幣5萬元,分別於同一學年度 上、下兩學期註冊後,各發放2.5 萬元,115學年度獎助學 金預計於115年12月及116年4月發放。鑑於實發獎助學金人 數、總金額上限為1,412名及7,060萬元,爰倘各校提名合 計逾1,412名,將以正取為優先,並以學生平均成績分數排 定優先順序,決定獲獎學生。
(三)115學年度獎助學金學生申請截止日期為115年10月8 日,特委請貴校受理獎助學金申請及辦理審核作業,並請 貴校將審核通過之受獎名單,於115年10月23日前上傳正取 及候補受獎學生資料至本會管理系統(網址: https://we b.intersoft.com.tw/member/tfsr),完成後匯出表格並以 函文送達本會,俾憑辦理審定作業,核發獎助學金。
(四)經本會審定通過之受獎名單,將以專函通知貴校;獎 助學金將由本會匯入受獎學生所提供之匯款帳戶。
(五)受獎學生如學期內發生退學、休學或提早畢業情形, 各校應主動通報本會,尚未撥款之獎助學金將停止發給該 等學生(通報單詳附件二簡章之附表三)。
(六)申請獎助學金之學生,其檢附之證明文件,如有偽造 不實情事,本會將追回其已受領之獎助學金。
四、貴校獲配115學年度獎助學金正取名額為14名,謹檢附115 學年度金融服務業教育獎助學金作業簡章乙份,敬請貴校 將此資訊公告於學校官網及各科系官網,以利貴校學生申 請(申請書詳附件二簡章之附表一)。
五、另115學年度貴校獎助學金候補名額為2名,俟貴校正取受 獎學生經本會審定確認後,若有缺額將由候補學生遞補。
六、本會獎助學金管理系統,各校之帳號與密碼與往年相同, 若有任何問題,請聯繫本案聯絡窗口(施小姐,電話:2598-3328#305、電子郵件信箱:shirley@tfsr.org.tw)。
七、另檢送「大專生金融就業公益專班」說明(詳附件三),請 貴校轉知所提報正取及備取受獎學生參考,並鼓勵其報名 參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