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告】114-2 社團/系學會學輔經費補助金額

114-2 經費申請、核銷注意事項

1、經費申請請於活動日「前2週」送出,逾期不予補助。
2、經費核銷請依經費申請表上課指二組所填寫之核銷日期核銷(約3-14天),逾期不予核銷。
3、若要申請租車費,請務必於送上經費申請書、企畫書時,
      一同附上2家以上遊覧車車資報價單(須提供正本),收據抬頭:實踐大學或實踐大學高雄校區。
4、校外活動請務必幫出席同學保旅进平安險保額每人勿低於100萬
      要保人只能是實踐大學或實踐大學高雄校區,
      活動結束後請保留收據、保險清冊等資料(勿隨意丢棄),以利核銷。
5、邀請校外人士至校内,請主動知會警衛室,若需開車進入校園,請提供車牌號碼,
      並安排人員於校門口接待。
6、舉辦任何大小型活動務必於活動結束後將場地整理乾淨,垃圾請拿至垃圾場丟棄。
7、申請活動經費也須送出企畫書及經費申請表至課指二組報備。

 

學藝性、服務性、系學會 : 力榮老師
學生議會、親善服務代表隊、體能性、康樂性、综合性 : 雅嫺老師
學生會、畢聯會 : 宗霖老師